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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法院建章立制扎实做好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7-15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12535

近日,四会法院修订《四会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通过加强审限管理,完善长期未结案件源头防控机制,进一步控制和减少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发生。该《规定》加强了审限节点管控,严把法定事由和程序节点,规范程序转换、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的审批手续,防范隐性超审限情形。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四会法院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作为顽瘴痼疾整治内容之一,扎实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多措并举落细落实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工作。

一、迅速制定清理方案,压实主体责任

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安排,我院在4-7月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开展专项治理,并制定《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全院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清理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听取汇报、亲自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和清理方案,推进落实。

二、探明原因症结,做到摸清底数

坚持问题导向,要求案件承办人逐案填写自查表,进行个案分析,列明审理情况、审理节点、未结原因以及清案计划,实行一案一表、逐案销号。审判管理办公室细化长期未结诉讼案案件清单,设立“未审结原因及办结措施”、“鉴定室回复处理进度”填报项目,摸清存量长期未结案件审理进度,并进行全院公示。

三、强化案件督办,确保跟踪问效

审判管理办公室每周向院党组汇报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情况,每月召开两次审判执行工作会议,通报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推进情况,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跟踪。同时,审判管理办公室向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承办人发出限期结案督办通知书,要求承办人说明不能在审限内结案原因、提出解决措施,由分管院领导亲自督促指导,并将专项治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