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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欲买霸王烟,寻衅滋事获刑半年

发布日期: 2015-10-16

作者: 研究室

来源: 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18944

四会一男子酒后“乱性”,仗着酒气到超市买霸王烟与店员发生争执,随后打砸店铺并打伤店员。日前,我院依法对该起寻衅滋事案件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某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许另外两个“哥们”(已判刑)酒后去到四会市“美宜佳”超市买东西。许某等人购买二包价值共26元的香烟,但只支付8元给收银员,因此引起争执。继而三人便动手殴打店员,并拿起超市物品打砸超市内的财物。在打砸过程中造成店员的右手中指受伤(经鉴定,未达到轻微伤)。之后,许某等人强行拿走超市内的烟酒,在超市外面还持强拿的洋酒砸坏一辆出租车的前档玻璃。经鉴定,超市被打砸损毁及被强拿的物品价值共人民币11624.5元。某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但鉴于被告人某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现案件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