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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能这么快拿到事故赔偿款,真的太感谢法院了!”11月18日上午,案件当事人陈某来到四会法院,向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赠送了一面“诉前鉴定讲公道 调和纠纷更高效”的锦旗,对四会法院开展的诉前鉴定工作表示赞许及感谢。
据了解,2021年12月,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其左肱骨外科颈及大结节骨折,起诉要求事故全责方谢某及其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四会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将案件委派进行诉前调解期间,调解员即征询各方意见,启动了诉前鉴定程序,并以笔录方式明确诉前鉴定意见可在诉讼中直接运用。鉴定报告作出后,虽然各方未能在诉前达成调解。但在诉讼阶段,由于有诉前鉴定结论作为支撑,各方对赔偿项目及金额具有一定预期,经法官耐心主持调解后,保险公司最终同意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范围内赔偿陈某24万余元,案件审理周期进一步缩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近年来,四会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落实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上务实功、出实招,于2019年即推行诉前司法鉴定机制,将司法鉴定由“诉中”提至“诉前”。通过法院对外委托的鉴定,一方面能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的抵触情绪,减少重新鉴定的几率;另一方面有助于案件在诉前或进入审理程序后得以快速处理,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进一步缩短案件审理周期,进一步提升诉前调解的效果。自实施该机制以来,已有173宗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导入司法鉴定前置程序。其中今年1-11月,四会法院特邀调解员队伍共接收涉及道交纠纷的诉前调解案件176宗,涉及鉴定72宗,已有46宗在诉前完成鉴定,比例达到63.89%。
下一阶段,四会法院将依托今年3月份与司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及保险行业协会共建成立的四会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进一步在道交案件中推广诉前鉴定机制,致力打造肇庆首个“责任认定、保险理赔、诉前调解、委托鉴定、司法确认、网上立案、网上开庭”全流程一站式化解平台,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