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07-11   星期六  阴25-32度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四会市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浏览文章

一条短信换40多万玉器,一场诈骗换五年半刑罚

发布日期: 2015-11-13

作者: 研究室

来源: 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17981

 

       两男子上演空手套白狼戏法,冒充老总身份以一条“银行到账”短信,诈骗被害人价值40多万元玉器。日前,我院依法审理了该起诈骗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去年7月某日,福建省莆田市男子林某,虚构“陈总”(身份不详,在逃)意欲购买玉器的事实,让被害人将玉器带到“陈总”所住酒店,以“陈总”要与其单独洽谈买卖为由,要求被害人在酒店门口等候。林某将被害人带来的六件玉器带上酒店房间后,多次用电话与被害人讨价还价,最终谈好13万元的交易价格,并提出通过转账方式付款。经被害人同意后,林某用其手机冒充银行编写13万元到账的虚假信息发至被害人手机。被害人误以为收到货款后便离开现场。次日,被告人林某又以同样的方式虚构、冒充银行编写30万元到账的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另外五件玉器挂件。得手后,林某将玉器变卖套取现金逃离四会。后被害人到银行取款,发现银行卡没有转账的货款才发现被骗,遂报警。经鉴定,被骗的11件玉器挂件合共价值人民币36.3万元。
       经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占有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林某能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有悔改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现案件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