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外地男子为获钱财,闹市中疯狂盗窃摩托车数起,但终究还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日前,我院审结了该起盗窃罪案件,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个月到1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2千元。
外地籍男子王某、代某曾因抢劫罪入狱,刑满释放后流转到四会大沙镇工作。为获取非法收入,王某、代某与姚某一拍即合,打起了合伙偷盗摩托车的主意。去年5月,三人分工合作,先由姚某驾驶自有小轿车搭载代某和王某来到市中心寻找作案目标,再由代某负责把风,王某则用随身携带的“T”字形螺丝刀撬开车锁,再由代某驾驶被盗的摩托车逃离现场。三人瓜分变卖摩托车款后,故技重施,又以同样的方式在市内成功盗取了3辆摩托车,后就被公安机关侦破归案。经鉴定,三人共盗窃摩托车4辆,价值约15000元。
我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代某、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中王某和代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代某和姚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现案件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