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
各类诈骗开始抬头,
花样层出不穷,
让人防不胜防……
别担心,
为了守护大家的钱袋子
让大家过个“安心年”
为大家准备了一份
《春节防范非法集资指南》
未经国家有权机关批准。
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及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回报返利。
表面形式合法甚至很光鲜。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预定床位、预存会费可拿收益的养老为幌子的;
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推介“投资理财”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的。
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返利”“购车返现”“消费等于赚钱”“看广告赚外快”“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
以互联网金融、私募入股、虚拟数字货币、区块链、扶贫、慈善、互助、理财、投资咨询、财富管理、P2P、担保、金融信息服务等名义聚集资金,许诺高额回报。
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同时招揽社会公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举行“投资”推介会的;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黄金、期货等为幌子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有的在境外如港澳台、东南亚国家的高档酒店召开“投资”推介会。
经营业务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金融牌证和频繁变换公司名称、投资项目、经营地址的;
无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文书,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或频繁变换网站名称、投资项目的。
在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相关领导同志照片、所谓的领导讲话、重要会议文件内容,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的。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假借实体项目、交易所、合伙人或原始股进行非法集资的;
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承诺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购买,然后携款潜逃的;
面对骗子的花招,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擦亮眼睛。
来源:魅力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