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男子利欲熏心,通过QQ网上售卖用东鹏特饮、葡萄糖等勾兑过的迷情假药,两年来获利近26万多元。近日,我院审结了该起销售假药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韩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三十多岁的韩某是四川人,一直在四会不务正业。2013年年中,他自以为觅得“商机”,在自己的出租屋内通过网络购买了一批“迷药“、“苍蝇粉”等假催情药,并通过QQ网上售卖以赚取差价。为了使利益更大化,没有任何加工生产药品资质的韩某用大量的东鹏特饮、葡萄糖、清水等对这些假药进行勾兑,然后重新包装成十多种药品, 通过QQ等软件联系卖家,再让对方以充话费的方式支付运费和定金,成功后让其将剩余货款打入一张朋友为其申请的农行卡上。后来“生意“越做越好,私欲膨胀的韩某就一次性大量进货,投入资金进行网络宣传,最后用快递发往全国各地。可好景不长,去年8月尾,四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韩某的住所内查获上述药品共68盒(瓶、袋)。经鉴定,上述十二种药品为假药,而此时韩某已从中非法获利26万多元。
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无视国家法律,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被告人韩某能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现案件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