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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手伸向新婚香烟 贪小便宜被判拘役

发布日期: 2016-06-24

作者: 佚名

来源: 研究室

阅读次数: 20012

 

一90后男子心存贪念,将贼手伸向了好友为哥哥新婚而准备的名贵香烟,最终锒铛入狱。近日,我院审结了该起盗窃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出头的朱某家住四会大沙镇,高中毕业,法律意识淡薄。去年4月的一天,朱某在家无事可做,便去找同村的好友一起玩耍。谁知到了好友家不见对方影子,反而看到了好友为其哥哥婚礼准备的一箱香烟。朱某知道这些烟价值不菲,心存侥幸的他随即起了贪念,便“顺手”拿走了数条芙蓉王、五叶神、硬经典等名贵香烟。过了几天,朱某见自己的偷烟行为没有什么动静,贪念越来越重,于是又陆续三次去了好友家偷烟,总共偷到手23条香烟。由于被盗香烟数量较多,好友发现后马上报了警。几天之后,朱某的盗窃行为就“露馅”了。经鉴定,朱某盗取的23条香烟价值人民币约3500元。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朱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且其亲属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现案件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