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284执恢146号
悬赏人:黄伟旗。
被悬赏人(被执行人):陈小明,男,1971年6月3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梁平县石安镇翟溪村6组66号。公民身份号码:51222419710603****。
被悬赏人(被执行人):方定元,女,1973年4月3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梁平县石安镇翟溪村6组66号。公民身份号码:51222419730403****。
悬赏事项:四会市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陈小明、方定元未主动履行(2017)粤1284民初628号、(2022)粤0604民初924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恢复执行的标的共计44600元、执行费569元,合计45169元。致使申请人黄伟旗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实现。现申请人黄伟旗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向知情人征集陈小明、方定元的财产线索,凡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悬赏人黄伟旗承诺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奖励举报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关情况,本院将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期限:2023年10月17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止。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758-3615275、3366066、3615141。
举报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周焕屏、张荔敏。
特此公告
四会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