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出纳利用职务之便,两年内挪用公司资金40多万元,供男友做生意以及日常挥霍。日前,我院依法审结该起案件,被告人邵某犯挪用资金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退赔挪用金额30多万元。
刚参加工作不久的90后女生邵某,在大旺高新区一公司担任出纳一职,负责掌管公司备用金。邵某交有一男友,花钱阔绰,经常入不敷出,邵某经常拿钱接济男友。自2012年开始,邵某开始听信男友廖某的谗言,挪用公司财产给其生意周转,赚了钱就给还回去,神不知鬼不觉。邵某先后挪用了43万元,其中26万给男友做生意,还有17多万元接济其生活开销使用。但是,男友廖某却用这笔钱拿去赌博,输的一干二净。邵某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在公司进行内部账目审计时东窗事发。邵某见事情败露,便主动向公司交待其挪用资金的事实,并向公司退还了13万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邵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被告人邵某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退还被害单位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现案件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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