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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结,多案解, “法院+综治”巧解执行“死结”

发布日期: 2025-08-12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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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阳光斜照在四会市黄田镇某街上的商铺门前,老陈手里攥着刚办好的不动产权证明, 脸上洋溢着如释重负的笑容,“看到查封公告,本以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哪想到拖了这么多年的‘心病’,真的一下子就解决了!感谢法院和政府的付出!”他的感慨,源自一场牵动多方的执行纠纷在四会市综治中心的牵头协调下,四会法院、黄田镇政府、四会市自然资源局、四会市住建局的通力合作下,最终画上了圆满句号。

查封背后的民生隐忧

事件始于农某公司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公司债务纠纷,标的额为80多万元,执行过程中,四会法院依法查封了房地产公司名下位于黄田镇的两处商铺,评估拍卖程序即将启动。然而此时,两名案外人急急忙忙赶到法院,他们手里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显示,这些商铺早在查封前就已出售。

“法官啊,我们都是普通老百姓,攒了大半辈子的钱才买了这么间铺,这要是没了可怎么办啊!”老李第一次来到法院,紧张又着急,心里满是忧虑与焦急。执行事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赶忙接过合同,仔细查阅、询问,这才弄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包括他在内的多名黄田镇村民,早年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了50%房款,却因过户税费争议搁置了办理过户手续。如今这些商铺的所有权依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因此在这次执行中被查封,面临着被拍卖。村民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执行局进一步核查发现,发现除了农某公司的案件,另案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还查封了该房地产公司位于黄田镇的11处房产,同样因过户税费问题未变更登记。若这11处商铺进入评估拍卖程序,买受了商铺的村民也面临同样困境。

综治联动的破题智慧

面对这个棘手的难题,案件承办人迅速向领导进行了详细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指导成立工作专班,集中由戴贤霖法官负责案涉13处商铺的系列案件执行工作,并专门召开了局务会议研判案情。

“按照常规程序,案外人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维权,但复盘本案证据和事实,并不完全符合排除执行的条件,即便起诉,商铺仍可能被拍卖。”助理小郑分析道。

“但更棘手的是后续连锁反应。一旦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村民们就算再起诉该公司索赔,可涉事的房地产公司早已资不抵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几乎清零。可能陷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干警小吴看着前期调查材料,语气担忧,“不少村民掏空积蓄购房,‘钱房两空’对他们打击太大,必须想妥善办法。”

在第一次案情研判会上,专班成员你一言我一语,纷纷提出各自的思路,而这些思路最终都汇聚到一个关键方向上 ——案外人皆为同镇村民,日常与村委会、镇综治中心联系紧密,且纠纷根源与当地土地流转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关。若能借助镇街综治力量协同开展工作,说不定能找到突破口,比法院直接介入更具优势。

无独有偶,黄田镇综治中心此前已因案涉村民信访问题深感棘手——村民明确表示,若商铺归属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将采取进一步上访行动。基于此,综治中心主动前往法院沟通协调,希望与法院协同推进纠纷化解。

要妥善化解本案纠纷,关键要平衡好债权人权益保障与村民取得商铺所有权的期望。于是,戴法官和黄田镇政府原委员申国基通力合作,逐渐捋顺了化解思路:一方面由镇政府发挥优势向村民释明代偿债务、保住商铺的方案,建立调解基础;另一方面由法院工作人员做通债权人的工作,说服债权人同意解封商铺并按比例受偿村民补交的房款。

在与债权人的首轮协商中,农某公司坚持“受偿全部80万元债权”,但遭到银行反对,其认为农某公司只有两家商铺的首封权,就算拍卖清偿了也不可能受偿80万元,认为农某公司提出的方案欠缺公平。 戴法官抓住矛盾焦点,约上农某公司负责人来到法院协商,他耐心解释道:“受偿比例应按首封财产分配,村民补交的房款总共才200多万,若你方受偿80万,对首封11家商铺的银行有失公平,对方坚决反对,调解很可能失败,届时商铺将进入拍卖程序。”他接着点明关键:“这些商铺位于村镇,人流远不如城区,即便拍卖也可能流拍,你方债权何时能兑现还是未知数。”经过这番利弊分析,农某公司最终同意按债权比例受偿。

另一边,镇政府在走访案涉各家村民后,初步取得村民同意代偿方案。于是,干警们把农某公司、房地产公司、银行以及案涉村民都邀请到了法院,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调解初期,部分村民们担心“钱交了却拿不到房”,对代偿方案提出质疑。戴法官与申委员已提前完成预案对接,由申委员率先回应:“村民们关心的资金安全的问题,法院和镇政府事前经过反复磋商,将由政府提供专用账户用作资金中转,待商铺完成解封及过户登记后再划款,确保资金安全。申委员提出的这个办法,既回应了村民对“钱房两空”的担忧,又为债权人提供了优于传统拍卖程序的现金清偿方案,迅速缓和了对立情绪。

“那十几个商铺在过户上有没有什么问题,毕竟这么多年都没办成”,随后,村民们又提出了新的顾虑。

戴法官对此回应:“这一点法院已经与住建局及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商谈过,只要材料齐全且程序合法,按正常流程很快就可以办理完成手续,过程中我们也会督促房地产公司履行协助义务,确保过户流程依法依规高效推进”。戴法官的回应也给村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在调解的意愿促成后,接下来就是方案细节的反复磋商。由于案件涉及的当事人较多,因此经过三轮背对背调解与两轮面对面协商,四方才终于达成一致:约定由案外人合计提供资金40万元存入黄田镇政府指定暂存账户,待某房地产公司协助案外人办理好过户手续后,再按照债权比例代偿房地产公司的债务。

协议履行阶段,执行法官持续跟进过户进展,镇政府也专门安排人员监管资金流向,各方都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权益均得到保障。村民老李兴奋地致电戴法官,难掩激动地说:“戴法官,铺位的房产证拿到啦,多少年没解决的难题解决了,感谢法院和政府。”而对申请执行人来说,这笔原本可能陷入漫长拍卖程序的债权,一个多月便得以部分实现,效率也远超他们的预期。

如今,黄田镇上的这十多个商铺迎来了新转机,亮眼的招牌映照着村民们重新燃起的希望,这场府院联动的“接力赛”,既确保“一案执结”,又实现了“多纷并解”,生动诠释了四会法院依托综治中心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内涵。去年以来,四会法院主动融入辖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一镇街一中心一法官”模式,“横向”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全方面对接,并通过对执行案件进行前端治理、执前和解、督促履行、合力促执等方式,通过联调机制实质化解纠纷,全面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共同助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