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型案件中发现,部分银行在借款人死亡后才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但由于借款人死亡,有关借款事实难以查清,且部分借款人的继承人身份状况不明,无法及时有效通知其继承人有关诉讼情况,大大降低了审判效率。
对此,我院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如下司法建议:一是加强对追收人员的责任心教育,及时掌握借款人的动态,在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下及时提起诉讼;二是立案时应明确告知法院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提供具体联系方式,不应为了立案而故意隐瞒借款人死亡的情况;三是签订借款合同时,了解借款人婚姻及家庭状况,若借款人已婚,应要求借款人出示婚姻关系证明等并要求其配偶在合同上签名。四是加强与村(居)委会的联系,了解借款人的遗产继承情况,及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防止借款人的遗产被恶意处分。
司法建议发出后,得到了有关金融机构的积极回应,他们表示:日后会继续加强对追收人的责任心教育,加强贷后管理,建立贷后管理人责任制,实行跟踪管理,积极与借款人居住地或常住地的当地居(村)委会保持联系。同时,对已婚的借款人,要求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或者要求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