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07-11   星期六  阴25-32度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四会市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浏览文章

我院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死亡案件处理的司法建议得到了金融机构积极回应

发布日期: 2017-08-08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16207

我院在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型案件中发现,部分银行在借款人死亡后才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但由于借款人死亡,有关借款事实难以查清,且部分借款人的继承人身份状况不明,无法及时有效通知其继承人有关诉讼情况,大大降低了审判效率。

对此,我院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如下司法建议:一是加强对追收人员的责任心教育,及时掌握借款人的动态,在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下及时提起诉讼;二是立案时应明确告知法院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提供具体联系方式,不应为了立案而故意隐瞒借款人死亡的情况;三是签订借款合同时,了解借款人婚姻及家庭状况,若借款人已婚,应要求借款人出示婚姻关系证明等并要求其配偶在合同上签名。四是加强与村(居)委会的联系,了解借款人的遗产继承情况,及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防止借款人的遗产被恶意处分。

       司法建议发出后,得到了有关金融机构的积极回应,他们表示:日后会继续加强对追收人的责任心教育,加强贷后管理,建立贷后管理人责任制,实行跟踪管理,积极与借款人居住地或常住地的当地居(村)委会保持联系。同时,对已婚的借款人,要求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或者要求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