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方金同:
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诉被告方金同、杭州星睿行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粤1284民初3201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起诉要点:1、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58500元及利息(以5850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9日起至实际付清保险金为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 本案的诉讼费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审判员赵建红与人民陪审员周雪梅、陆洁红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定于2022年10月17日9时5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未按时到庭的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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