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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1284民初1836号开庭公告卢美连一案

发布日期: 2022-08-28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9712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卢美连: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大旺支行诉被告徐震、卢美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粤1284民初1836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解除原告二与被告一、二签订的440708401-2012-20183234210号《个人住房 ( 商业用房 ) 借款合同》;2. 判令被告一、二 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 434478.08 元, 利息 6922.29元,本金罚息22.22元, 利息复利62.12 元, 结清金额为 441484.71 元 ( 暂计至2022 年 3 月 22 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到本息还清之日止);3.判令被告一、二承担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21859元;4.判令原告对被告一、 二提供的借款抵押物 【四会市东城街道黄岗居委会上元大道1号发现美院北区23栋1704号】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上述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 。(上述第2-3项金额合计为463343.71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10月17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8-3615258、3615117

 

二〇二二年 八月 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