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刘利平:
本院受理的原告郑家仙诉被告刘利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粤1284民初2014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道路交通事故损失146054.67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优先赔付。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9月2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 八 月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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