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肇庆满天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荔园街5号肇庆市大旺世纪金属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117室):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执行人肇庆满天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工商行政管理一案,申请执行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现已审查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行审110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予强制执行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6日作出的肇高新市监处罚[2022]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对被执行人肇庆满天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联系人:张书记员、赵书记员,电话:0758-3615203、0758-361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