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杨柳、周武超:
本院受理的原告肇庆市第二建筑实业有限公司紫金广场物业管理部诉被告杨柳、周武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3081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1.依法判定被告立即支付物业管理费5753.7_元。判定被告支付逾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滞纳金6731.8元。共计人民币12485.5元。2.本案全部诉讼方面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8月30日0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8-3615258、3615117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