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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84民初332号应诉材料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3-29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3468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周兆华: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诉被告周兆华、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深圳福田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332号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要点: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保险赔偿金3378元及利息(利息从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止);2、本案的诉讼费(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515日10时30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〇二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