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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张树坚: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诉被告张树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1267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理赔款40887.5元(81775*50%)及利息(自2023年5月3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6月17日14时45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