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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姗: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十齐诉被告朱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2320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诚信诉讼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欠款9000元及逾期利息(以9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4月1日企,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7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758-3615165、3615125。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