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滕俐君:
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润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诉被告滕俐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2695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物业管理费:3031.34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物业费的违约金:568.38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7月30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8-3615258、3615117。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