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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李廷:
本院受理的原告冉江军诉被告李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4062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清还欠原告借款31000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以上暂合计为31000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10月30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8-3615242。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