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07-11   星期六  阴25-32度 欢迎访问四会市人民法院网站

无障碍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 送达公告 > 浏览文章

四会市人民法院(2024)粤1284民初4889号送达民事起诉材料

发布日期: 2024-09-11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1894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黄泽春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艳春与被告余锡浩、黄泽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粤1284民初4889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要点:一、判决被告1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6万元及利息(利息以46万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利率4倍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判决被告2对被告1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决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11191015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十一

 

 

联系电话:0758-36152330758-361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