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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84执异120号

发布日期: 2024-11-14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1430

张鹏【地北湖南省常宁市工业园走廊园区):

   关于申清执行人四会顺利皮革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常宁市华洋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 1284执 173 号]中,申请执行人四会顺利皮革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追加张春富、张鹏、尹新华、张秋富、常宁市华洋鞋业有限公司博美分公司为本索被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已立案号为(2024)粤 1284 执异 120 号进行审查。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84执异 120号案件中异议申请及证据副本,执行异议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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