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日上午,我院积极派员参加由市消委会在商业广场举办的一场主题为“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及宣传纪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活动现场,我院3名来自立案、民事和行政审判部门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一线法官,通过派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到场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近40名群众就自己所关心的法律问题、日常生活及消费中遇到的法律困惑向法官们进行请教。法官们一一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告诉他们遇到纠纷时应当采取的正确维权途径。
该场活动,是我院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的第一场大型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权利意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社会反应良好,群众比较满意。此次活动,我院共解答相关法律咨询4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