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会法院积极探索司法鉴定改革,率先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推行诉前司法鉴定机制,将司法鉴定由“诉中”提至“诉前”。如今,该鉴定机制已逐步常态化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自实施该鉴定机制以来,已有99宗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导入司法鉴定前置程序。其中今年7月,四会法院专职调解员队伍共接收涉及道交纠纷的诉前调解案件10宗,已有4宗通过诉前调解引导进入司法鉴定前置程序。
实行司法鉴定前置,一方面有利于当事人在诉前了解诉讼风险,合理确定诉讼请求,促进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案件在进入审理程序后得以快速处理,缩短涉鉴定案件的办案周期,提升审判质效,为四会法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注入新元素。
(图为四会法院诉前调解司法鉴定摇号选定鉴定机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