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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法院对一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

发布日期: 2021-01-20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28532

近日,四会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违反财产报告义务,拒不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张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据悉,被执行人张某勇因经营生意向姚某借款50万元,并写下《借条》,张某在《借条》上以担保人身份签名,借款到期后,张某勇未按约定归还借款。姚某为保障自身权益,诉至本院,经审理,我院对该案做出判决,判令张某勇向姚某偿还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后,被执行人张某勇和张某一直未按生效判决向姚某履行还款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向张某勇和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张某勇和张某仍拒绝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为依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院依法对张某采取十五天的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