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处理一宗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案的过程中,灵活运用调解方法,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结事了。这是我院贯彻“调解先行”、“调解优先”理念的又一“新招”。
再审申请人江某原系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本院对该案已作出生效判决,判决其偿还原告江某辉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若干元。该案生效后,江某向本院递交再审申请书,以有新证据证明其已归还部分借款的事实为由申请再审。
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初步审查,认为江某申请再审的理由并不充分,面临败诉的风险较大,这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而且也不能真正解决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如果江某陈述的情况属实,法院可以主动向被申请人江某辉核实,引导其扣减对方已还款金额,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在定下调解方案后,调解组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向双方释明申请再审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以及选择调解的优点。在经过调解组多次努力后,双方终于由最初的拒绝沟通到后来的慢慢接受,最终协商一致同意调解。
在诉前调解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一同来到诉讼服务中心签署和解协议,由再审申请人江某一次性向被申请人江某辉支付15000元了结本案,被申请人不再就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额向法院申请执行。待签字后,江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15000元支付给对方,双方纠纷就此得到彻底解决,既避免了后续再审案、执行案的产生,及时回应了双方的诉求,同时也有效缓解了审判执行压力。
近年来,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围绕“两个一站式”建设要求,在诉讼服务、多元解纷方面频出新招、实招,将诉讼服务站建至行业、基层一线,联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形成解纷合力,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中率先探索诉前鉴定机制,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今年1-9月,诉讼服务中心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分流2342宗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通过专职调解、特邀调解等形式成功化解纠纷412宗,完成诉前送达1056次、诉前司法鉴定47宗,切实为化解纠纷提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