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1284执202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伟坚与被执行人陈景裕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陈景裕至今未履行本院(2020)粤1284民初1867号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江伟坚的悬赏公告申请,本院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景裕,男,汉族,1990年12月30日出生,住四会市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沙头村三队15号。公民身份号码:44128419901230****;
执行案号:(2020)粤1284执2024号;
未履行标的额:296235.8元;
悬赏金数额: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景裕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申请人同意负担。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联系电话:0758-3366066。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