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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1284民初243号民事裁定书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7-13

作者: (2016)粤1284民初243号民事裁定书公告

来源: 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21351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告

陈银英:
本院受理原告黄小泳与被告陈银英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粤1284民初2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减半后收取150元,由原告黄小泳负担。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0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