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07-11 星期六 阴25-32度 欢迎访问四会市人民法院网站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陈国文:
本院受理原告李梓杰诉被告四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第三人陈国文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6)粤1284民初2266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被告补充提交的证据及本院调取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于2018年3月6日上午9时到我院第三审判庭就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发表质证意见或请于2018年3月6日前向我院提交书面的质证意见,否则视为你放弃对上述证据的质证权利。
特此公告
二Ο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