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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四会法院:“宝协+调解工作室”深度融合,成功化解首宗玉器网购纠纷

发布日期: 2021-03-17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16244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加强为民办实事的司法作风,我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将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展现我院干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的实践成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贡献法院力量。

近日,四会法院充分利用与四会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四会宝协”)、四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站的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了首宗涉玉器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买卖双方共赢。这也是四会法院在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过程中的又一次有益实践。

据悉,2020年2月,高某在孟某经营的淘宝店上购买了一只翡翠镯子,交易金额为98000元。收货后,高某认为翡翠镯子上有多条小细纹,与网络直播宣传展示不符,提出退货。孟某则认为属于天然的晶体棉絮,不存在质量问题,且该商品属于私人定制不退不换,拒绝原告的退货申请。

2020年11月底,高某到四会法院起诉,主张孟某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公司”)连带退还货款98000元并赔偿损失294000元。考虑到高某及淘宝公司的住所均在外地,一旦本案进入诉讼流程,各方当事人诉讼成本较高。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四会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随后,调解员多次联系高某和孟某,着力先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为双方寻找平衡点。经过耐心的释法劝导,双方均同意大事化小,即孟某同意为高某办理退货并退回货款,高某亦同意放弃主张损失。但双方面临一个“技术难题”——因为货物只能通过物流寄回,高某对孟某能否妥善收件存在质疑;另一方面,孟某提出必须通过鉴定明确寄回的翡翠镯子是否有填充或磕碰等情形、与出售时是否一致等,这既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又牵涉到鉴定费用的问题。

此时,四会法院工作人员马上想到此前与四会宝协、四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并积极与四会宝协、四会市司法局进行对接。经过几方沟通,四会法院充分借助行业组织的优势和力量,确定了一个可行的调解方案——高某直接将翡翠镯子邮寄至李志文工作调解室,镯子在该调解室、四会法院及四会宝协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拆封并立即由四会宝协工作人员开展鉴定,约半小时出具鉴定意见,仅收取10元鉴定费用,鉴定完成后再由调解员进行调解。

听取该调解方案后,高某及孟某均表示赞同,认为该方式便捷高效,且鉴定成本非常低,能切实解决双方面临的难题。

2021年1月19日,四会法院及四会宝协按照原定计划在李志文工作调解室接收了货物并有条不紊地开展鉴定工作。不到10分钟,四会宝协工作人员即作出涉案玉器为A货无磕碰的鉴定意见。经四会法院调解员及李志文工作调解室调解员共同调解,高某和孟某达成和解方案,由孟某在一周内退还货款98000元至高某账户。

目前,孟某已退还上述款项,高某向四会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这起涉玉器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高效便捷地解决。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要求,四会法院在吸纳多名特邀调解员专司诉前调解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对接整合,积极推进多元解纷体系建设。2020年,四会法院移送调解案件4453宗,占新收案件71%,最大程度地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积极促进纠纷的和谐解决。目前,四会法院已依托大沙、江谷两个人民法庭以及四会市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四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四个诉讼服务站,强化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下一步,四会法院将继续推动“法院+”诉调对接机制的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切实发挥法院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的职能作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民生司法诉求。

 

(图为调解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