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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从口出,男子因口角殴打他人被判刑

发布日期: 2015-10-21

作者: 研究室

来源: 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18151

年轻气盛的90后小伙不满他人对自己出言不逊,召集几个哥们帮自己出气泄愤殴打他人致重伤。近日,我院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3年11月份,90后小伙李某与朋友相约来到一家KTV唱K,在电梯口等电梯时与被害人麦某等人发生口角。李某遂怀恨在心,立即召集几个义气哥们前来帮自己教训一下麦某。当晚,李某等人手持木棍,在酒吧门口守株待兔,等待麦某出现。唱K散场后的麦某,刚走出酒吧就被李某等人追来责问,并遭到李某等人用木棍进行殴打,施以拳打脚踢,致使麦某受伤倒地被救护车送院治疗。经法医鉴定,麦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我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现案件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