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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伙网络交友,未满年龄被判强奸

发布日期: 2015-10-21

作者: 研究室

来源: 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18756

 

80后小伙通过QQ网络交友,在明知女孩未满十四岁的情况下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最终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近日,我院审结了该起强奸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

已婚的80后小伙钟某,初中文化水平,法律知识匮乏。为寻求生活激情,钟某经就读初一男孩介绍,通过QQ与一名叫小燕(化名)女孩认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狂攻滥炸,小燕终于放开了防线,双方正式确立男女朋友关系。之后,钟某明知小燕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多次带小燕去到旅馆开房,半推半就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后被小燕父母报警案发鉴定,现场床上2处斑迹、小燕阴拭、现场卫生间地面烟头等证据,证明了小燕被钟某性侵的事实。 

我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现案件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