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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烟”引发了“一年刑”的血案

发布日期: 2015-12-01

作者: 研究室

来源: 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18118

 

男子酒后因一根烟与宿舍工友起了争执,竟手持西瓜刀欲找对方争个输赢,结果导致工友从三楼跳落骨折致残。近日,我院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凌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三旬男子凌某是在四会大旺务工的外地人,一直住在公司宿舍,平时就喜欢喝点小酒,也容易酒后失言。去年12月末,凌某因为生日的缘故多喝了几瓶酒,回到隔壁员工宿舍与工友聊天。不久,被害人郭某回到宿舍,看见桌子上有一包烟,问也没问就拿起抽了一支。这小小的举动却让烟主凌某感到不爽,后来的聊天更让他觉得郭某毫不尊重自己。气急败坏的凌某在酒精的催化下,跑到自己的宿舍拿了一把西瓜刀过来欲与郭某较真,在场的室友也劝阻无果。躲在卫生间里的郭某吓得不敢出声,眼看着厕门快要被踢快,无计可施的他竟然爬上窗口从三楼跳下,结果造成双下肢骨折。经鉴定,被害人郭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我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凌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且其亲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现案件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