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近五旬的中年男子出于义气,因兄弟与人口角问题开展谈判,继而用自制散弹枪打伤其他男子。近日,我院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年近五十的宁某是四会本地人,为人冲动易怒。2013年时曾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入狱,但三年的牢狱生活没有改变他冲动火爆的脾气。今年3月尾的一个凌晨,宁某的一个兄弟蓝某约了几个同乡在四会一家烧烤档吃宵夜。本来是件开心的事,蓝某却因琐事与旁边几名吃宵夜的男子邓某等人产生了口角。邓某马上找了几个兄弟来到现场助威,并从车上拿出一把砍刀吓唬蓝某。蓝某非常不服气,即刻叫来宁某帮自己出气,又从车上掏出两把散弹枪分给宁某一把,然后就口角之事与对方谈判。谁知谈判不成,冲动的蓝某和宁某启用散弹枪,打伤对方两名男子后才逃离现场。经鉴定,两名受伤男子均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随即展开追捕,蓝某仍然在逃,而宁某则在今年年初被抓获。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宁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宁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宁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现案件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