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年外地男子多次在本市内趁车主不在场砸碎车窗玻璃行窃,盗得手机、现金等非法财物。近日,我院审结了该起盗窃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麦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年满三十的麦某系广西人,小学文化水平的他好吃懒做,常常小偷小摸来混日子,前年就因盗窃在当地监狱呆了近一年。刑满释放后麦某辗转来到四会谋生,但他死性不改,继续从事老本行。不同的是,他专挑空车下手。去年5月份,麦某逗留在本市一条街道上,趁车主不在场,手持螺丝刀打烂目标车辆车窗玻璃,成功盗得被害人一个挂包和一个背包,背包内有一千多元现金、身份证、行驶证和杂物若干。过了一个月,麦某故技重施,非法敛财数百元。麦某还伙同自己的兄弟麦某柏(已判刑)在同年5月和9月作案三起,都是由麦某柏看风,麦某趁机用螺丝刀打烂车窗玻璃行窃,两人共盗得数千元现金和平板电脑等财物。除此之外,麦某还曾在广州一家卫生院附近扒窃,偷取苹果手机一台。所幸的是,手机在破案后被缴回并还与被害人。
我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麦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麦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麦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现案件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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