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案件是矛盾纠纷解决的方式之一,不仅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还能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
近日,大旺某公司向我院大沙法庭提交了一份庭外和解协议书,其与汕头某公司近百万元的货款纠纷,通过我院工作人员的积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使得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大旺某公司与汕头某公司长期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基于互相信任,到一定期限才予以结账。后因汕头某公司经营变化,该公司拖欠近百万元货款迟迟不肯支付。为此,大旺某公司将该公司起诉至本院。
案件承办团队在了解案情后,本着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促进案结事了的目的,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进行耐心疏导,讲解法律法规,将情、理、法贯穿于调解中,引导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方案。
最后,汕头某公司愿意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近百万元的货款及诉讼费用,并采用和解方式结案。该案通过庭外调解方式得以处理,承办团队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快速高效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