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07-11 星期六 阴25-32度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四会市人民法院网站
秉公执法
追求真理
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送达公告 > 浏览文章
发布日期: 2024-12-06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460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郭方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郭方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84民初5021号-3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本案按原告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上一篇:
下一篇: